2017年初,記者曹映蘭聽說了張玉環案,此后便多方調查,她相信這是冤案后,便尋找律師。也許是命運的安排,尚滿慶、王飛兩位律師免費接手了這個案子,甚至往來支出都是自己承擔。他們在此案中無一己私利,有的只是道義和良知。
張玉環案的帷幕即將落下,讓我不禁感嘆,我們應該如何做律師?
我們該怎么樣做律師
律師僅僅是一個普通的職業,但也不僅僅是個職業。它更像是一種公平的代表、正義的化身。記得剛剛入職的時候,一位前輩問過我為什么做律師?他告訴我律師的確可以做成一個高薪的職業,但是一個律師只是“向錢看”,是沒有前途的,律師是一個有社會責任感的職業,這個職業可以接觸到社會的各個領域,尤其是個案訴訟,你會感覺到無時無刻都是對人性的考量。這也要求律師要堅守住自己的底線,堅守自己內心的良知,這樣才能對得起法律的戰士、正義的使者的稱號。
作為律師,多去想想辦法,多調查一些證據,勇敢地去對證人調查取證,多給有關部門寄幾封反映信,多幫當事人去陳訴冤情,也許很大可能上就能改變結果。以我們律師掌握的社會資源,在案件證據存在重大問題而當事人又喊冤不斷的情況下,哪怕“留有余地”地給他們爭取一條命,還是可以實現的,無論所處哪個時代,無論當時的司法環境多么不堪。
當雪崩發生時,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。對我們律師來說,亦是如此。我們雖不能決定結果,但我們至少可以用最大努力來影響進程。
既然從事了一項參與他人生死的職業,就不能對他們的生死置之度外,否則你就不配從事這項職業。
另外,我也很贊同工匠精神中追求極致的精神。某種程度而言,我認為律師像是工匠,需要通過不斷研究、思考,深化案件思路,完善法律文書,尋求多元救濟路徑,提供最接近完美、最有可能實現委托人訴訟目標的作品。正如張玉環案,從2017年到2020年三年的時間,試問有多少律師會為沒有律師費的案子熬心費力奔波勞慮。如果沒有律師的堅持和律師的對“工藝”的極致追求,可以說,很難有今天這樣的結果。這也是律師良知。
誠如我所尚滿慶律師所說,我們所做的不過是讓更多人相信法律的公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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