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情:
乙的兒子因覃某提供的犯罪線索被公安機關查處并獲刑,甲系乙的朋友,知道此事后另行邀約丙、丁二人要幫乙“出氣”,四人在遇到覃某后對其進行毆打,并將覃某強行帶至乙的住處,向覃某索要2萬元作為賠償,上述四人被公安機關以涉嫌綁架罪予以刑事拘留。
結果:
丁的親屬在丁被刑事拘留后委托本所團隊,本所律師到公安機關了解案情后認為罪名存在問題,向檢察院提出意見后,檢察院最終以敲詐勒索罪起訴。本所律師在仔細閱讀相關卷宗后認為丁系從犯,且認罪態度較好,該意見最終被法院采納,最終丁因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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